更新時間:2025-06-13 20:20:28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教育部的相關規定以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章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網,為了使學校的招生工作規范化,提升學生的入學素質,確保招生活動的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了本章程。
第二條:該學校的全名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它屬于國家公辦性質,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機構。同時,該校隸屬于教育部,并由教育部與商務部共同建設,被譽為全國重點大學。此外,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也是國家“雙一流”建設的高校之一。該學校的注冊地及辦學場所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其英文名叫做“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通常被簡稱為“UIBE”。
第三條,學校在本科招生過程中嚴格秉承“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德、智、體、美、勞等多方面進行全面評估,并依據綜合成績擇優錄取。本科招生環節受到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嚴格監督。
第四條,學校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等七個學科門類,以及相關交叉學科,具備學位授予資格。對于在我校注冊學籍、修滿學分且成績合格的本科生,將授予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同時,若符合學位授予標準,還將頒發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經過學校黨委常委會的嚴格審議,我校本科招生事宜已確立了一套管理模式,該模式由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統一領導,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體決策,而招生就業處則負責具體執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校根據國家發展需要、人才培養目標、辦學
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
綜合考慮招生規模、學生來源質量及地區均衡發展等多重因素,依據學校近年來的招生計劃執行狀況和學生就業數據,我們制定了科學且合理的招生方案。該方案經教育部審核備案,并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對外公布。
第七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學校主體負責、省級招生辦進行監督、招生就業處具體執行”的原則,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依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機構的統一安排組織實施。
第八條,學校會依據各省份(包括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方案及考生來源狀況來設定調檔的比例,對于采取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其比例一般不應超過120%;而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其比例一般不應超過105%。
第九條?依據教育部相關法規,學校在國家規定的年度招生名額范圍內,留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額,旨在平衡不同地區高考上線考生的數量差異。這些預留名額的比例不得超過招生名額總量的百分之一。在運用預留名額時,學校將嚴格遵循質量至上、信息公開的原則,并將這些名額主要分配至國家政策支持地區和優質生源較為集中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
第四章??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
《關于校招生的工作通知》(教學〔2025〕1號)明確指出,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德智體美勞進行全面評估,并據此選拔出優秀人才。
學校招生類別涵蓋了普通統一考試招生、針對外語特長生的保送生招生、高校特色招生計劃、國家專項招生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教育班、新疆協作招生計劃、港澳臺僑聯合招生項目、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招生、澳門保送生招生、臺灣地區學測生招生以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等多種形式。
學校在英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日語、阿拉伯語、俄語、葡萄牙語、朝鮮語、希臘語、波斯語、越南語等語言類專業中,僅接受英語考生報名,而其他所有專業則對外語應試語種沒有限制。學校不對高中階段學習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英語課程,規定這類學生在校期間必須修滿規定的英語學分,同時還要滿足學校在英語學習及技能方面的其他要求。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僅面向有此專業意向的考生招生,學生一旦入學,不得轉至其他專業學習。
第十三條規定,在投檔錄取過程中,我校將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政策加分。若考生享有多項政策加分,則僅采納其中加分最高的一項,且該最高加分額度不得超過20分。同時,所有的高考加分項目及其分值均不得應用于我校未設立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工作中。在投檔成績一致的前提下,將依照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所規定的同分投檔排序辦法逐一進行錄取;若該省份未設定順序志愿的同分排序規則,則需參照平行志愿的同分排序規則來執行錄取程序。
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達標、身體健康狀況檢查通過且滿足所報專業的培養要求,且其投檔成績達到對應批次的錄取分數線,我校將依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及專業志愿,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至各專業,且不設定專業志愿的級差。若考生的投檔分數觸及學校的錄取基準線并滿足錄取要求,卻未觸及所申請專業的錄取分數線,那么所有愿意接受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分配至尚未招滿的專業;而對于不愿接受調劑的考生,則將執行退檔操作。
若在非平行投檔批次中,第一志愿的考生數量未能滿足需求,學校將接納非第一志愿且愿意接受專業調劑的考生;而在平行志愿投檔批次中,若招生計劃尚未全部完成,則將進行志愿征集進行錄取。即便如此,若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計劃,這些計劃將被調劑至其他生源質量較高的省份網校頭條,以確保招生計劃的完成。
第十六條規定,對于往屆生的錄取事宜,需依照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具體規定來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規定,參加高考改革的考生需符合該校2025年度對應專業的選考科目條件。
第十八條規定,外語類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相關事宜需依照教育部發布的相應規定以及學校當年發布的招生簡章來執行。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臺僑聯合招生項目、臺島學測生招生、澳門保送生招生以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招生錄取的具體辦法,均需依照國家相關部門和學校的具體規定來進行。外語類保送生轉專業政策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錄取過程中,考生需遵循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以及相關的補充性規定來進行體檢。2025年,我校對于第二條中提到的患有特定疾病者,有關專業可能不會進行錄取。具體來說,第2小條指出:那些無法準確辨別紅、黃、綠、藍、紫等顏色中任意一種顏色所指示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的人,將無法被錄取。這一規定不僅適用于輕度色覺異常和色覺異常II度兩類專業,還涵蓋了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農業經濟管理以及圖書檔案學等各個專業。若考生無法準確區分紅、黃、綠、藍、紫等顏色中的任意一種,那么他們仍可報考并有望被錄取至我校的經濟學、工商管理或公共管理等相關專業。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網,將依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的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核及健康狀況復查。對于不符合錄取標準的新生,學校將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直至其入學資格被取消。若發現有人作假,將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規定,2025年度學費標準如下: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學費為6000元每生每學年;授予理學、工學學士學位的普通專業學費為5500元每生每學年;其他普通專業學費為5000元每生每學年;雙學士學位項目的學費則按照相應的學費標準執行。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費為99000元/生/學年,此費用適用于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就讀的三年期間。該費用中,美學費將按照國際學生的收費標準進行收取。此外,學校還會根據住宿的具體條件來收取住宿費,男生宿舍的住宿費為750元/生/學年,而女生宿舍的住宿費則為9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二條規定,學校設立了綜合獎學金以及眾多單項獎學金,并且為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設立了“綠色通道”,允許他們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享受學費減免、經濟援助、多種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以及勤工助學等多種資助措施。
第二十三條,關于學校各學院的詳細介紹以及專業的相關內容,還有招生來源的具體計劃,這些詳盡的資料都可以在當年的《招生報考指南》中查閱到。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的公布途徑包括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以及學校招生就業處的官方網站,相關信息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本章程自公布之刻起正式生效,其適用范圍涵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5年度的本科生招生事務。若招生政策發生變動,
學校將及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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