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13 20:08:36作者:佚名
一、院校全稱
上海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二、就讀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嘉定區嘉行公路851號
三、層次
本科? 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
完成規定的學習期限,滿足畢業條件,將授予上海工藝美術職業學院頒發的專科畢業文憑。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我校招生委員會作為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層,全面負責并領導整個招生過程。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專門負責組織和執行招生日常事務。此外,監察處則承擔著招生工作的紀檢監察職責。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批準的年度招生額度,充分考慮學校的發展目標和現有辦學資源,同時兼顧過去幾年各省份及專業的招生計劃和執行情況,精心制定了本年度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藝術類專業色盲不宜。
四、關于本年度我校在各省的招生計劃、各專業的招生名額以及高考改革后各省市對于選考科目的具體要求,請查閱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制并發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的相關文件。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外語語種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依據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相關補充條款,考生需如實報告個人健康狀況。若復查結果顯示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學習要求,學校將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本校學籍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錄取規則
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的錄取標準:
省級招生辦公室會依據我校在當地的招生名額和檔案投放比例,按照當地規定的檔案投放規則,對報考我校首輪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包括加分)進行檔案投放。具體投放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的具體生源情況來決定。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放檔案的批次,其投放比例一般不超過105%;而對于不采用平行志愿投放檔案的批次,其投放比例一般不超過120%。
各專業間無等級差異,錄取過程中依據各專業的招生名額,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檔案投放和選拔。
3. 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對那些雖達到我校最低錄取標準卻未能選入心儀專業、同時表示愿意接受任何專業調配的考生,我們將進行專業調劑錄取。
5、藝術類專業:
(1)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
考生需通過當地美術專業統一考試且成績達標,同時文化課成績須滿足藝術類專科錄取標準,進入錄取名單的考生將依據個人專業志愿及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進行選拔錄取。若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美術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進行排序。
參加本地編導專業的統一考試并獲得通過,文化課成績需達到藝術類專科錄取的最低標準,進入候選名單的考生將依據其專業志愿和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進行選拔錄取。若分數相同上海市工藝美術學校,則將依據編導統考成績、語文、數學以及外語成績進行排名。
(2)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
美術類考生需通過當地美術專業統一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同時文化課成績須達到藝術類專科錄取標準。錄取時,文理科生均可參與,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課成績的30%與美術統考成績的70%加權計算得出。錄取資格線依據招生計劃100%的比例確定,資格線上的考生將根據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選拔錄取。如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有其他規定,則按照當地招辦的規定執行。同分情況下,按美術統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
編導專業考生需通過本地統考并取得優異成績,同時文化課成績須達到藝術專科錄取標準。錄取時,文化課成績占30%,編導統考成績占70%,兩者相加決定錄取資格。錄取資格線依據招生計劃劃定,并按照考生專業志愿及成績高低進行選拔。如省級招生辦有特殊規定,則遵從當地招辦的具體要求。同分情況下,按編導統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
非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如下:首先,進檔的考生需根據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上海市工藝美術學校,依照投檔成績的高低順序進行選拔錄取。若出現成績相同的情況,則需進一步依據語文、數學、外語的分數進行排序。
內蒙古在專業錄取方面遵循“招生計劃與考生人數比例為1:1,并依據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的規定。
當首輪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的生源數量未能滿足需求時貝語網校,省級招生辦公室可以在同一批次的錄取分數控制線上,對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按照征集平行志愿的考生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部分的105%進行投檔;而對于未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則按照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的考生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部分的120%進行投檔;如果生源依舊不足,我校有權將剩余的招生名額調整到生源較為充足的省份進行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藝術類專業的學費標準為每名學生每學年一萬人民幣,具體規定可參照滬價行120號文件以及滬教委財27號文件。
非藝術類專業的學費標準為每名學生每學年7500元,這一規定依據的是滬價行120號文件以及滬教委財27號文件。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費56號、滬財預93號)
十三、資助政策
我校嚴格遵守國家及上海市有關學生資助的規章制度,對于家庭經濟條件不佳的新生,學校設立了“綠色通道”以便他們申請入學。入學之后,這些學生可以依照規定申請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以及學費減免在內的多項資助。我校鄭重承諾,將確保所有被錄取的學生不會因為家庭經濟原因而中途輟學。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依據招生“陽光工程”的規范標準,我校在秋季統一招生考試過程中,全面接受學校監察部門的嚴格監督。
舉報電話: -69977845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
招生官網:
咨詢電話:
十六、其他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