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03 07:02:15作者:佚名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勞動、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規范創業培訓機構認定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09〕331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鼓勵創業拉動就業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09〕9號)精神,進一步規范全國創業培訓工作,擴大培訓規模,提升培訓質量,樹立良好的創業培訓品牌,現就規范創業培訓機構認定和管理、師資選評和管理、創業培訓教材證書的使用和管理、質量監督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關于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認定和管理
省廳負責全國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認定和綜合管理工作。各地培訓機構的日常管理由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省屬培訓機構的日常管理由省職業訓練局負責。
(一)認定條件。
申請成為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機構資質方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教育部門批準的辦學許可證;以促進和推動微型、中大型企業發展為工作目標;有一年以上舉辦創業培訓或創業服務經歷,能提供培訓或服務療效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服務對象的評價材料;擬定舉辦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的年度計劃,以及市場宣傳推廣計劃;有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的組織工作。
2.創業培訓方面。培訓機構注重創業培訓,承諾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訂的創業培訓相關技術要求和培訓流程,組織舉辦培訓;有2名以上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授的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或創業培訓講師證書的講師;具有滿足創業培訓教學要求的標準化場地和設備。
3.創業服務方面。重視服務療效,構建學員檔案,定期評價培訓和服務的療效,并定期為培訓學員提供創業跟蹤指導、項目推介、創業咨詢、創業實訓等后續服務;具有5名以上全職或兼職的創業服務專家(包括企業家、高校經濟專業班主任、取得創業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等);具有滿足創業服務要求的設備設施。
(二)認定程序。
1.申請。申請出席認定的培訓機構應將申請書和《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調查表》(附件1)以及有關補充說明材料(包括辦學許可證、法人證書或機構批文打印件等)提交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出席認定的省屬各種培訓機構直接向省職業訓練局提交相關材料。
2.預選。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接到培訓機構的申請后,根據認定條件進行篩選,組織有關人員對其申報情況進行考察,淘汰顯著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最終確定出席復審的培訓機構名單,并統一上報省廳進行復審。省屬培訓機構上報的材料由省職業訓練局負責審核,確定出席復審機構名單。各單位向省職業訓練局報送材料的截至時間為每年的5月末和11月末。
3.復審。省廳于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別集中組織舉辦全國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認定工作。省廳將組織有關專家及市級負責同志參照《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調查表》和《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標準和評分基準表》(附件2)對各申請機構進行復審。復審地點在申請機構的辦公地點,便于實地了解和考察該機構培訓條件。考察結束后,復審專家及市級負責同志應按照認定條件對申請培訓機構的培訓能力進行打分,并訂立姓名和意見。
4.公布。省廳依據復審最終得分以及我省的創業培訓工作整體規劃,確定認定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名單,并在省廳網站公示一周,若無異議,即發文公布。
(三)機構管理。
對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由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省廳將于每年年末舉辦全國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質量評估活動,評估內容包括年度執行任務情況、培訓療效、提供后續服務情況等方面。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于當初12月20前將本地區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年度評估資料集中送省職業訓練局,省廳將于次年年初在省廳網站上公布年度評估結果。評估不合格的,將取消其定點培訓機構的資格。
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有下述情況之一者,撤銷其資格:
1.一年內無法正常舉辦工作的;
2.未按創業培訓和服務標準組織創業培訓教學,提供后續服務的;
3.有違規、違紀行為,并在社會上引起不良影響的;
4.將承當的培訓任務委托、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的;
5.其他情形。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我省9個“SIYB授權培訓機構”和省廳原已認定的15個市級創業培訓示范基地可直接認定為創業培訓定點機構。
二、關于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
創業培訓師資分為創業培訓培訓師(以下簡稱:培訓師)和創業培訓講師(以下簡稱:講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培訓師選評工作,省廳具體承當本地區講師選評工作。
(一)培訓師選評。
1.培訓師選評的基本條件。
(1)經省廳推薦,出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的講師提升班與選拔活動人力資源培訓機構,通過面試、試講、面試考評,并出席培訓師培訓班,成績合格。
(2)出席培訓師培訓班后一年內,才能服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調度承當師資培訓任務,起碼參與過3期講師培訓班,且結束評估總滿意度平均在2.4分以上(滿分3分);對培訓學員的創業活動提供后續支持服務,并按量向主管部門補報培訓及后續服務信息講課任務。
(3)協助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辦創業培訓相關技術服務工作。
2.培訓師選評程序。
省廳將嚴格依照培訓師選評的基本條件,對本地培訓師基本條件和工作情況進行審核,組織符合條件的培訓師候選人填寫《創業培訓(SIYB)培訓師選評審核表》(見附件3),并于每年10月末之前將初審表及匯總表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創業指導辦。部創業指導辦組織專家對上報材料進行復核,對符合條件的培訓師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頒授《創業培訓培訓師證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推行培訓師年度初審制度。
(二)講師選評。
1.講師選評的基本條件。
(1)出席選評講師必須是出席省廳統一舉行的創業培訓師資培訓班,成績合格獲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的。
(2)出席創業培訓師資培訓班后一年內,有3次及以上對學員全程舉辦創業培訓的經歷。
(3)根據創業培訓技術標準從事教學工作,培訓班結束評估總滿意度平均在2.4分以上(滿分3分)。
(4)對培訓學員的創業活動提供后續支持服務,并按量向省廳補報培訓及后續服務信息。
2.講師選評程序。
(1)審核。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講師申報的《創業培訓(SIYB)講師選評審核表》(附件4)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推薦達到選評標準的講師出席省廳的復審。出席選評的講師應是從事一線教學的人員,對沒有從事教學工作或仍未達到選評標準的,不予選評。出席選評的省屬培訓機構講師直接將《創業培訓(SIYB)講師選評審核表》及相關補充材料提交省職業訓練局。各單位向省職業訓練局報送材料的截至時間為每年的5月末和11月末。
(2)復審。省廳將于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別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講師的《創業培訓(SIYB)講師選評審核表》及相關補充材料進行復審。
(4)公布。復審后的最終確定名單將在省廳網站上公示一周,若無異議,即發文公布。
(5)發證。創業培訓講師認定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簽發《創業培訓講師證書》。
(三)師資隊伍的管理。
為強化對講師隊伍的管理,省廳決定從2009年起,推行講師年度初審制度,重點從職業道德、授課療效、執行任務情況、提供后續服務情況等方面對講師進行初審。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于當初12月20近日,向省職業訓練局上報本地區創業培訓講師的年度初審審核資料,經省廳初審合格的講師名單于次年年初統一公布。凡一年中連續三次培訓班結束評估滿意度平均分高于2.4分(滿分3分)的,將取消其創業培訓講師的資格。
三、關于教材證書的使用和管理
為強化創業培訓師資管理工作,根據統一培訓證書的要求,從2009年起,我省將統一使用由全省創業培訓工作指導委員會簽發,加蓋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圖章的新版創業培訓師和講師證書。全國統一使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際勞工組織開發的《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SIYB)教材,各地可依照創業需求,降低與創業有關的輔助教材或資料。學員出席創業培訓考評合格的,由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各地使用教材證書統一補報《創業培訓教材證書需求表》(附件5)向省職業訓練局購買。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日常管理。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廣泛吸收社會各種優質培訓資源參與創業培訓,根據統一培訓標準、統一培訓教材、統一師資管理、統一機構認證、統一證書領取的要求舉辦創業培訓工作,確保培訓質量。
聯系地址:上海市惠福西路546號廣州就業服務大樓10樓(510115)
附件6:
創業培訓進展情況季度報表
補報單位(私章):20年第季度單位:人、個
定點培訓機構數
舉行培訓班的班數
SIYB講師人數
GYB培訓人數
SYB培訓人數
IYB培訓人數
EYB培訓人數
獲得GYB講師證書的人數
獲得SYB講師證書的人數
獲得IYB講師證書的人數
獲得EYB講師證書的人數
培訓結束后形成明晰的企業構思的人數
培訓結束后申請繼續出席SYB培訓人數
培訓合格人數
培訓結束后申請繼續出席IYB培訓人數
畢業后成功開辦企業人數
上季度出席培訓但在本季度成功開辦企業人數
培訓畢業后成功實現另謀職業人數
上季度出席培訓但在本季度實現另謀職業人數
SYB培訓后創造就業崗位數
培訓合格人數
培訓畢業后企業經營狀況得到顯著改善的人數
培訓畢業后企業新增就業崗位數
培訓合格人數
培訓畢業后企業得到擴大發展的人數
指標解釋:
1、定點培訓機構數是指得到勞動保障部門認定,具有開展創業培訓資格的培訓機構數。
2、SIYB班主任人數是指出席省組織的創業培訓師資培訓班,并獲得《創業培訓師資合格證書》的班主任人數,包括GYB、SYB、IYB和EYB班主任。
3、SYB培訓人數是指出席培訓前沒有開辦企業(或勞動組織)的學員人數。
4、SYB培訓合格人數是指出席培訓后,完成創業計劃書,并經勞動保障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專家論證可行的人數。
5、SYB培訓畢業后成功開辦企業人數是指培訓結束后開辦企業、領取企業法人經營執照的人數,包括出席本季度培訓畢業后當期開辦企業人數以及出席上季度培訓畢業后沒有馬上創立企業,但在本季度開辦了企業的人數。
6、SYB培訓畢業后成功實現另謀職業人數是指培訓結束后成功實現另謀職業,申領個體工商戶經營執照以及其他擺攤設點的另謀職業的人數,包括本季度培訓畢業后當期實現另謀職業人數以及出席上季度培訓畢業后沒有馬上實現另謀職業人力資源培訓機構,但在本季度實現了另謀職業的人數。
7、SYB培訓后新創締造業崗位數是指SYB培訓結束后懲辦開辦企業人數、自謀職業人數與每位企業或勞動組織新吸納社會人員就業數的和。
單位負責人蓋章:處(科)負責人蓋章:
制表人蓋章:補報日期:年月日
附件7:
各省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情況一覽表
補報單位(私章):20年第季度單位:人、個
定點機構名稱
GYB培訓
SYB培訓
IYB培訓
EYB培訓
培訓人員類別(人)
成功
創業數(人)
新創締造業
崗位數
(個)
培訓人數
合格人數
培訓人數
合格人數
培訓人數
合格人數
培訓人數
合格人數
待業人員
大大專結業生
農戶工
其別人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