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1 21:45:11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條文以及教育部的具體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此編制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中南林業科技大學
辦學地點:湖南省長沙市韶山南路498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0538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該學歷證書由中南林業科技大學頒發,證書類別為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嚴格秉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定不移地執行招生政策的相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并嚴格推行考試招生的“陽光工程”。
第五條
該校系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建設的高等學府,同時也是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的參與院校,以及湖南省“雙一流”建設項目中的高校之一。我國擁有中國工程院院士一名、黃大年式教師團隊一個;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六個、博士學位授權點六個(包括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并具備碩士研究生推免資格;設有國家級特色專業四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二十三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十四個;在農業科學、工程學、環境生態學、材料科學、植物與動物科學、化學等六個學科領域,均躋身ESI全球排名前1%。
第六條
學校的招生范圍涵蓋了普通生、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國家重點扶持專項學生、地方重點扶持專項學生、林業特崗教師培養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學生、對口支援新疆定向培養生、南疆地區單獨招生計劃以及高水平運動隊隊員等多個類別。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分委員會承擔著本校招生規模和招生政策的研討與決策重任,而學校招生就業處則主要負責具體招生工作的日常執行和管理。
第八條
在招生錄取階段,該校紀委及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錄取流程實施了全面的監督和檢查,旨在保障整個過程符合規范,保持秩序井然,并確保結果的公平與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嚴格遵循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的相關政策、規定和紀律,并未與社會任何機構或個人建立合作關系,亦未授權任何社會機構進行招生工作。若發現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宣稱與我校存在合作網校頭條,并聲稱能通過“內部指標”確保考生被錄取,考生應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門舉報;若因此遭受損失,則可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十條
我校將堅決執行招生規定及招生規則,對于違反招生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第36號令)的規定和流程進行相應的處理。我們誠摯邀請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2024年,我校將在全國除上海、港澳臺地區之外的30個省份進行招生。依據湖南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方案及相關規定,我校將綜合考慮學校的發展規劃、教學設施、畢業生就業情況以及往年的招生數據等因素,制定并提交招生來源計劃。當年招生專業的具體計劃,將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發布的為準。
第十二條
預留的招生計劃中,將提取不超過總數的1%,在執行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質量至上、信息公開的原則,此部分計劃專用于調整生源質量,以及應對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導致需增補計劃的情況。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錄取要求
第十三條
2024年度我校招生所涉專業類別詳見表格所示,對于參加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來說,他們必須滿足我校對于專業選考科目的具體要求。
第十四條
音樂表演(器樂)專業僅招收統考主專業樂器中的琵琶、二胡、中阮、揚琴、嗩吶、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鋼琴等,其中古箏(僅限河北考生報考)、薩克斯(僅限湖南、河北考生報考)以及竹笛(僅限湖南、甘肅考生報考)也有特定要求;音樂表演(聲樂)專業在甘肅省僅限報考美聲唱法和民族唱法;舞蹈學專業在甘肅省僅限報考現代舞和中國舞。
第十五條
會計學、金融學、電子信息工程、林學這四個專業均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僅對選擇此類志愿的考生開放錄取,且考生需具備外語成績100分及以上的條件。這些專業的大多數課程均以全英文進行教學與評估,學生不得申請轉至其他專業。因此,非英語母語的考生在報考時需格外慎重。請考生務必詳細閱讀《中南林業科技大學班戈學院2024年招生簡章》。
第十六條
英語專業僅接受英語考生報考,翻譯專業同樣只招收英語考生,朝鮮語專業則僅面向英語和朝鮮語考生;日語專業則僅限英語和日語考生報考,而俄語專業則只接受英語或俄語考生;其他專業在報考時對外語語種沒有限制,然而學校在安排外語公共課教學時,僅采用英語作為教學語言。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依據各省份的具體規定以及生源的具體狀況來決定查閱考生檔案的比重,這一比重在原則上不會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八條
在學生進入檔案和確定錄取專業階段,學校對各省實行的加分政策予以認可,加分上限為20分。然而,這種加分政策并不適用于那些未制定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類別。
第十九條
學校在錄取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各專業志愿之間并無級差之分。當考生所填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錄取條件時,若考生同意進行專業調劑,將被調配至尚未錄滿額度的專業。
普通類專業錄取時,首先依據投檔成績進行排序,若成績一致,則按照專業志愿的優先級以及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進行進一步區分;若這些條件也相同,則將學業水平測試的合格成績或會考成績,以及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納入考量,以擇優選擇錄取對象。特別針對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學校采用“招生計劃1:1比例內,依據專業志愿順序進行排隊錄取”的特定錄取規定。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如下:首先,考生需滿足文化和專業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規定的控制分數線的要求。其次,錄取時將依據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檔綜合分成績(即投檔成績)進行排序。如果所在省份沒有明確投檔綜合分成績的計算方法,那么美術類專業的錄取將按照綜合分成績(即: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乘以30%加上專業統考成績乘以70%)進行排序。而對于音樂和舞蹈類專業,則直接根據專業統考成績進行排序錄取。在相同的前提下,首先對專業志愿的排列順序進行評估,接著考慮文化課成績(包括政策性加分),然后是語文、數學和外語的分數。
體育類專業的錄取規則如下:首先,考生需滿足文化和專業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設定的錄取分數線的要求;其次,根據投檔成績進行排序,以確定錄取名單。在成績相當的情況下2024年中南林業科技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將依次對比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數學以及外語的分數。
第二十條
針對浙江省、山東省、河北省、遼寧省、重慶市以及貴州省等實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在投檔過程中,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將依據各自的規定,直接將考生檔案投遞至相應專業。
第二十一條
林業特崗的選拔過程依照“第十九條”及相關上級部門當年的規定進行,被錄取的學生不得變更學校或專業。在校期間,林業特崗生享受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的全額免除,并在按時畢業且通過考核后,將被直接錄用為事業單位員工,具體的工作單位將由當地的林業主管部門進行統一分配。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的選拔流程嚴格依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同時參照《中南林業科技大學2024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中的具體要求進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有權自主提出轉專業的申請,而具體的操作流程和規定則需依照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所制定的轉專業管理措施來進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立了大學生資助機構,構建了包括獎學金、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儉學、補助金、減免學費以及“綠色通道”在內的全方位資助體系,以助力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解決學習和生活中的難題。對于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的新生,他們可以攜帶錄取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前往戶籍所在地的資助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時,他們可以通過學校設置的“綠色通道”順利完成入學手續。
第二十五條
錄取考生的身體檢查要求依照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以及相應的補充條款來進行。
第二十六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健康狀況的審核依據的是其在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應專業招生考試時提交的相關資料,學生需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
被錄取的學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抵達學校完成報到流程,若因非合理原因逾期未至,且未在規定報到日期內報到,則將視為主動放棄入學機會,將不會為其辦理注冊手續。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初期三個月內,學校依據招生政策的相關規定,對新生報名的資格、健康狀況、錄取的流程和手續、錄取資格、享受的優惠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全面復查。若在復查過程中發現任何問題2024年中南林業科技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學校將組織專門會議進行討論并作出處理。對于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學生,將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那些情節惡劣、涉嫌冒名頂替入學的情況,學校將移交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已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及學校官方網站對外公布,若媒體摘錄并公開的章程內容出現理解偏差,應以學校正式發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該章程的詳細解釋權歸學校招生就業處所有。在遇到上級招生政策發生變動的情況下,應以官方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三十一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韶山南路498號(410004)
招生咨詢電話: -85623099、85623098
招生咨詢郵箱: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
監督投訴電話: -85623099、8562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