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4 17:31:32作者:佚名
1. 簡介
武漢商學院位于湖北武漢,是湖北省首批轉型發展試點院校之一,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漢市人民政府主辦。武漢商學院體育學院、國際馬術學院是國內最早、規模最大的培養馬術專業人才的院校,與中國馬術協會聯合創辦“中國馬術學院”,培養了數百名世界、國家冠軍騎師和馬產業精英人才,在國內外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學校設施一流,承辦過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馬術項目、現代五項等一系列國際國內重要賽事。 建有符合國際比賽標準的馬術比賽場地和室內馬術比賽館、國際標準甲級恒溫游泳池、多功能綜合體育館(擊劍館)、高標準小球館(羽毛球、乒乓球)、2個標準田徑運動場以及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健身俱樂部、體育舞蹈室等教學設施,4個實驗中心和26個實驗室,體育設施一流。體育學院、國際馬術學院師資力量雄厚,現有專任教師77人,其中具有博士學位教師21人,擁有包括亞運會冠軍在內的高水平教練員9人。
二、招生專業、計劃、學歷要求、學位、學制和學費
1. 招生計劃
項目
技術等級資格要求
招生計劃
馬術
2級(含)及以上
0-20
擊劍
2級(含)及以上
0-10
羽毛球
2級(含)及以上
0-10
注:各項目最終招生名額將根據生源情況確定,學校可能會調整項目間的招生計劃。
(二)學制、學歷與學位:運動訓練專業本科生正常修業年限為4年。學生符合畢業條件,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教育學士學位。
(三)學費:運動訓練專業學費為9000元/學年(具體標準以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三、申請條件
(一)考生須符合2024年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出生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具體執行按照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取得報名高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須符合武漢商學院所列招生項目技術等級資格要求,報考運動員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制度》公布的數據信息為準。
(3)申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發[3]2003號)的要求。
四、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須在“中國體育文化教育網”()或“體育教育聯盟APP”內“體育單招系統”注冊,核實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報名時間:2024年2月1日12:00至2024年3月10日12:00
(二)網上報名。考生須在“體育單招系統”報名并填寫報名表。考生在不沖突的情況下,可根據各學校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報考最多兩所學校。學校將根據報名和報名順序分階段實施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3月1日12:00至2024年3月10日12:00
(三)繳納報名費。考生報名時須通過“體育單招系統”按規定標準繳納專項考試費和文化考試費。考生須完成繳費方可報名,逾期未繳費者,將不予批準報名。報名須繳費,繳費一經確認,考生之志愿不得再作調整。
五、考試方法
按照國家體育總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執行。
1. 運動專項檢查
考生可通過“中國體育文教網”和“體育教育聯盟APP”查看體育相關考試具體安排、考生須知、考試要求等信息2024年武漢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并按要求參加體育相關考試。
(二)文化考察
1.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考試時間如下:
時間
早晨
下午
9:00-10:30
14:00 – 15:30
3 月 30 日
語言
數學
3 月 31 日
政治
英語
2.考試地點:考試地點由考生報名所在省級考試機構指定,具體以準考證上公布的考試地址為準。
六、招生原則
1.學業成績最低分為180分,體育成績最低分為40分。
(二)持有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的考生,其錄取分數可在我校學業成績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持有大師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的考生英語作文,其錄取分數可在我校學業成績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
(三)對選擇我校為第一志愿的考生,我校將優先錄取。在學業成績和體育成績均達到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我校將按照項目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學業成績/6)×30%+體育成績×70%,計算綜合成績時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體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四)如因第一志愿項目生源不足造成招生計劃空缺2024年武漢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則按第一志愿馬術、擊劍、羽毛球的順序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調整后仍存在生源不足的,對達到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第二志愿考生,不分項目,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五)已報考運動訓練專業并被錄取的,不放棄錄取資格,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高等學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七、相關事項
1.被運動訓練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入其他專業。
(二)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審查,并進行專業復試,對不符合入學條件或考試作弊的,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并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