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7 12:31:34作者:網絡
應屆畢業生,就 是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 業生。簡 單地說,學生在學的最后一年,就是應屆 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公務員,這點大家都已經清楚,在畢業前,允許先參加考試,等拿到畢業證后再審查學歷。但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除了順利應屆畢業的考生報考外,還有其他幾種情況的考生,也可按應屆生資格來對待的,也就是說,他們也可以報考限應屆生報考的職位。
一 規定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國家公務員考試的招考政策規定: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具體根據各省情況來定)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上述中戶口、檔案、組織關系未落實的,無論是保留在學校所在地,還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統招的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不按應屆畢業生對待,即使是畢業的當年,也不屬于應屆生。